2000年2月15日 (农历正月十一),胡长清被判死刑。
胡长清
2000年2月13日至14日开庭公开审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2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2000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胡长清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00年3月8日,胡长清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胡长清,1948年8月出生,1998年1月当选江西省副省长。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江西奥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周雪华(另案处理)、江西金阳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东(另案处理)等18人及江西省商业储运公司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其中人民币280万余元,美元8万元,港币94万元以及价值97万余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胡长清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有关行贿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1999年12月22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给予胡长清开除党籍处分,有关部门已开除其公职。江西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已分别免去其省政府党组成员及副省长职务。
1996年 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首次发射失败,8死57伤
1952年 乔治六世下葬
1823年 洋务运动倡导者李鸿章诞辰
1982年 我国公布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557年 宇文觉建立北周
2000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判死刑
1912年 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
1953年 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1913年 汉字注音字母诞生
1980年 我国首枚生肖邮票“猴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