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桥段:男女主角在书店相遇,他们触碰到了同一本书,随即,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知音相遇的惊喜。
这种剧情里,书店可以替换为唱片店,咖啡厅,音乐会,电影院,甚至是茶餐厅。总之,剧情想传达给观众的信息就是,男女主非常合拍,他们看同样的书,听一样的唱片,看同一场电影,点一模一样的咖啡,或是吃相同的套餐。
总之,两人在生活习惯与兴趣爱好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如果编剧再高明一点,他会给男女主的习惯和爱好加一个buff——冷门,这样一来,突出了男女主的与众不同,更显得彼此的相遇尤为难得。
看多了这种影视剧,很多人认为,男欢女爱,能否终成眷属,取决于二人兴趣爱好是否一致,这方面保持高度一致的男女,就是适合彼此的终生伴侣,反之,则不然。
事实上,适合恋爱的两个人未必适合结婚。兴趣爱好一致,仅仅是表面的合适。这种表面的合适,只能组成两个人相爱,却不足以维持两个人长久相处。
恋爱中的两个人,在一起要做的事只有约会。你哄我开心,我让你欢喜。看书、吃饭、看电影、听音乐…&h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