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易经》的传的内容有七个部分,总共十篇,被称为“十翼”。“十翼”的意思是十篇文字犹如经的羽翼。这十篇包括《彖传》上、下两篇,《象传》上、下两篇,《文言》一篇,《系辞》上、下两篇,《说卦》一篇,《序卦》一篇和《杂卦》一篇。
《十翼》原本各自为篇,不与经文相连。《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载《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
战国时流传的《易经》,有经无传。汲冢书可为例证。西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汲郡人不准(姓不,名准。“不”为“丕”之省文)盗发魏王墓,发现了竹简文古书,其中有《易经》。据杜预《春秋左氏传集解后序》说:“《易经》及《纪年》最为分了,《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这只能证明经、传各自独立,但不能由此断定战国时期没有《易传》各篇著作。
1972年,湖南长沙东郊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周易》分为三部分。即:(一)《易经》六十四卦;(二)《易经》卷后的佚书。除了很少一部分见于今本《系辞•下》以外,此书的其余部分,都是不曾流传下来的佚书,内容为孔子及其弟子讨论卦•爻辞含义的记录;(